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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地质勘探安全规程》专题(一)
来源:管理员
所属分类:安全生产
阅读次数:3935
发布时间:2017-11-17
一、发布背景
在我国,地质勘探业被列为髙危行业。地质勘探作业高度流动分散,作业环境恶劣,影响其安全生产的因素复杂多变。针对这一现状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并颁布实施了《地质勘探安全规程》。作为我国第一部地质勘探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,它是加强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规范,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,是企业预防和减少地质勘探伤亡事故的重要保证。
《地质勘探安全规程》已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2005年第一号令的形式,于2005年2月21日颁布,并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。
二、部分条款解读
条款:5.1 地质勘探单位应了解和掌握地质勘探工作区的安全情况,包括动物、植物、微生物伤害源、流行传染病种、疫情传染源、自然环境、人文地理、交通等状况,并建立档案。
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人员告知。
解读:野外地质作业出队前应了解地质工作区域的自然环境、交通、治安、人文和动物、植物、微生物伤害源、流行传染病种、疫情传染源等情况。对于工作目的地的信息,如河流的走向和水流流速、水的落差、当地海拔高度、山的坡度和植被、当地气温、昼夜温差、社会治安和当地民俗、民风、交通状况等,应及时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,并向野外作业人员告知。